依据相关政策,我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(含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、医疗保险、公务员医疗补助、工伤失业保险)缴费实行代扣代缴,即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按一定比例预先扣除,尔后经社保征收单位按照相应的缴费基数核算后,再由学校代为缴纳。由于每年缴费基数均涉及调整,因此工资预扣部分与实际缴纳部分亦会有所出入,产生的差额需在年底进行年度清算,实行多退少补。
按照退休经办流程,学校在退休教职工退休次月,应为其办理停薪及养老保险停缴手续。退休当年工资预扣的保险费与实际缴纳的保险费产生的差额,于年底经“多退少补”清算后,在当年退休人员的年终奖励性绩效津贴中予以退补。
为充分保障教职工“多缴多得”的养老保险权益,我校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核算时,纳入了2022年工资中补发的基础绩效奖。因此,2023年退休教职工缴费基数相对扩增,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相应提高,与工资预扣的差额也有所增加。此外,2023年退休的教职工中,下半年退休的部分人员有出现补扣较多的情况,具体明细可至人事处社保科查询。
为保证2023年退休职工相关退休待遇发放,我科室将按照保险补扣流程,从退休人员岗位奖励性绩效中补扣差额部分。请相关单位及离退休工作处向相关退休教职工传达。
特此说明!
人事处社会保险科
电话:8353679
2024年1月15日